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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市妇联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见实效
来源: | 发布时间:2014-04-18


     保护关爱未成年人,是妇联组织责无旁贷的责任。近年来,石家庄市妇联主要通过“四个强化”,认真履行职能,创新活动载体,取得良好实效,2013年被河北省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。
    一、强化源头参与,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
    加强政策保障。
在新一轮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实施以来,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《石家庄市妇女发展规划(2011-2020年)》和《石家庄市儿童发展规划(2011-2020年)》,在儿童发展规划的儿童与法律保护方面,制定了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,并定期对规划进行监测评估,确保了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护。联合省会文明办、市教育局等七部门,制定了《石家庄市家庭教育工作“十二五”规划》,提出了家庭教育工作目标与措施,为我市家庭教育发展提供指导。
    加强组织保障。市妇联牵头成立了石家庄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,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,定期协商解决我市未成年人保护的突出问题。在市人大组织的专项视察中,针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谏言献策,为出台政策法规提供依据。
    加大宣传力度。开通12338维权热线,将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做为处理的首要原则。利用市妇女儿童网站、每年的“三八”妇女节、“六一”儿童节和12月4日法律宣传日、以各种形式宣传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,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浓厚氛围。
    二、强化家庭保护,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
    推进家庭教育工作。在全市启动了“家庭 未来 中国梦”家庭教育百场公益行活动,举办了《戒除网瘾,快乐成长》、《好习惯决定好未来》、《如何做合格父母》、《和孩子做知心朋友》等讲座,2013年共举办培训58场(次),受益群众3.08万人次。
    开展特色关爱活动。将家庭教育纳入“文明家庭”创建活动,开展了“学习型家庭”、“美德型家庭”、“文明楼院”等评比表彰活动。开展了“代理妈妈”等爱心代理活动,依托“妇女之家”、“儿童友好家园”、“留守流动儿童之家”等阵地,宣传家庭教育知识,积极构建学校、家庭、社会三结合监护网络,对未成年人学习、生活、心理给予全方位呵护。
    三、强化保护体系,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模式
    采取项目化运作。2001以来,我市先后被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和联合国儿基会确定为“流动儿童权利保护项目”、“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保护项目”和“儿童友好家园”项目试点城市。执行项目过程中,坚持政府牵头,教育、卫生、公安、计生等多部门参与的跨部门合作机制,从政策层面上推动,从流动儿童社区融入着手,收获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,形成了石家庄社区儿童保护项目模式,在全国推广。
    建立儿童友好家园。依托“妇女之家”在全市建立了30所“儿童友好家园”,为众多留守儿童提供一个学习、交流、娱乐的空间。今年,市妇联将“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服务体系与网络”项目再延伸,在市内五区又建立6个市级示范性儿童友好家园,拨付专款,为其配备设施设备,组织家庭教育培训,让广大儿童和家长了解并积极参与家园的建设和活动中。
    四、强化重点保护,拓宽未成年人保护渠道
    为孤残儿童送爱心。连续九年参加“恒爱行动”,为孤残儿童编织爱心毛衣。连续四年举办“爱在人间”残疾儿童捐助活动,捐赠助学款和学习用品;为赵县孤儿院的孩子争取价值14万元的蜜儿餐。
    为留守儿童送温暖。在赞皇南壕小学、阳光小学、新乐童心艺术小学、赵县杨家郭小学、正定子龙小学建立了留守儿童之家,在亲情、心理、学业、安全、行为等方面给予填补、帮扶和指导。市妇联为5个点拨款价值15万元太阳能、羽绒服、文体用品等。
    为农民工子女送关爱。在正东路小学、天苑小学等6所流动儿童集中的学校举办“城乡儿童手拉手”、“爱心体检”、“我爱新城市征文活动”等各种惠及农民工子女的活动,在栗新、建安、谈阁、天苑等社区建立流动儿童驿站、流动儿童4点半课堂。连续六年举办“寒冷冬天有阳光”农民工子女捐助活动。
    为先心病儿童送健康。充分发挥“联”作用,组织协调河北医大一院支持,从开展“先心病救助工程”以来,对15600名儿童进行了普查。为我市1800名儿童进行了减免费用治疗,为爱心托起了1800名生命,为1800个家庭实现了健康梦、幸福梦。
    为贫困儿童送希望。积极争取社会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的支持,开展“爱心接力”、“春雨润孤”、“走出大山看世界”、“寒冷冬天有阳光”、“四季有爱,为心保暖”等公益活动,开展一对一爱心捐助,几年来争取助学款物516.8万元,建立春蕾小学9所,春蕾班23个。
    下一步,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妇女组织优势,不断拓宽保护未成年任保护渠道,深入开展以“成长梦、中国梦”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,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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