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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争做巾帼好网民·巾帼网络承诺行动”之“百个巾帼好网民故事”网络推选活动的通知
来源: | 发布时间:2017-12-22

各县(市、区)妇联:

接省妇联通知,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“争做巾帼好网民·巾帼网络承诺行动”之“百个巾帼好网民故事”网络推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 一、活动时间

全省“百个巾帼好网民故事”网络推选活动自2017年12月开始,至2018年2月结束。

二、活动内容

1.开展征集巾帼好网民故事网上预热。全国妇联女性之声网络新媒体平台,省妇联“燕赵女性”微信、微博公众号、石家庄市妇联微信公众号平台将编发征集故事的通知稿件,引导广大网民积极参与活动。各县(市、区)妇联要形成联动呼应,增强活动的网络影响力。

2.组织百个巾帼好网民故事征集。由各县(市、区)妇联,通过网络自荐、他荐、组织推荐,各推选1个候选故事上报石家庄市妇联宣传部。

3.全省百个巾帼好网民优秀故事宣传。评选出的“百个巾帼好网民故事”将在各媒体平台刊载,并通过妇联系统新媒体平台矩阵宣传推广。适时组织巾帼好网民优秀故事原型代表赴学校、企业、社区等开展面对面的分享活动,并通过网络大力传播推广,引导各行各业女性强化争做巾帼好网民的认识和行动。

三、优秀故事推选条件和类型

本次征集的故事必须正面真实,故事主人公原型为年满14周岁以上的女性,要求政治立场坚定,事迹突出,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征集五种类型的优秀故事:

——社会正能量类:思想先进,正义感强,积极在网络上发帖发文,传播正能量,抵制负能量,澄清谣言真相,表现突出,取得广泛社会影响和积极成效。

——公益慈善类:借助网络渠道大力开展公益活动,在扶贫济困、公共事业等公益慈善领域取得突出成绩,有效激发社会公众的公益热情。

——网络治理及网络安全类:通过本职工作或情况举报等渠道,抵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、网络不良信息,为营造安全健康网络环境、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重要作用。或者具备较强的网络安全专业技能,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普及,引导广大网民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,或积极协助有关方面消除网络安全问题和风险,发挥突出作用。

——产品创作类:积极创作短视频、动画、漫画或图文等内容积极、形式生动、质量较高的网络文化产品,在网上传播广泛,引导效果好。

——网络素养教育类:在网上普及网络安全知识、宣传文明上网理念、纠正不良用网行为,教育引导广大网民增强网络素养,为净化网络环境、培养网民文明用网习惯做出突出贡献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争做巾帼好网民主题活动,是全国妇联、中央网信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建设清朗网络空间的一项重要举措。旨在通过优秀故事征集,为广大女性网民树起身边榜样,实现自我教育,提升网络素养 ,净化网络环境。

各县(市、区)妇联要高度重视,切实把它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,加强组织领导,精心策划实施,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。要广泛深入进行动员,充分调动广大女性网民关注和参与热情。要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各类宣传手段,着力增强宣传引导效果,切实把争做巾帼好网民的理念传播到每一位女性网民,为清朗网络空间、构建健康网络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
各县(市、区)妇联将推荐故事、个人免冠一寸照片、与个人事迹相关的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照片2~3张(JPG格式,像素不低于300dpi)或者微视频等相关材料请于12月29日前报市妇联宣传部。

 

人:张立勤  86074728

联系邮箱:xcb86074728@163.com

 


    附件、百个巾帼好网民故事组织推荐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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